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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介紹

計畫介紹

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(GRA)

GRA(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,Globalink Research Award)為一項國際研究實習計畫,提供雙向交流機制,台灣學員可申請赴加進行研究實習(Outbound),同時,台灣教授也可接待加拿大學員來台合作研究(Inbound)。 GRA開放大三(含)以上大學生、碩士生、博士生,以及任職於臺灣各大專院校之博士後研究員申請。獲獎者可於雙邊教授指導下,赴加拿大進行為期12至48週的研究實習,以深化雙邊科研合作及人才交流。

 

GRA申請方式分為分配名額管道(Allocation stream)與量子領域管道(Quantum stream)。申請者須與臺灣及加拿大教授共同擬定研究主題並提交計畫書,經審查通過後即可執行實習計畫。 

 

有關GRA申請辦法之詳細資訊,請依Mitacs GRA官網公布之資訊為準。以下內容為本院為臺灣學員所彙整之的申請重點與建議事項:

 

GRA申請時程與重要日期

  • 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(GRA)由Mitacs與學術合作夥伴共同提供,並視可用經費而定。建議申請者至少於預定實習開始前16 週提出申請,以保留充足時間完成審查與後續行政作業。
  • GRA實際申請流程可能因各加拿大大學及其實習配額不同而有所差異,建議申請者務必密切關注有意申請之加方大學網頁,並事先洽詢該校 Mitacs Advisor,以掌握申請開放時間及實習名額,以及取得 GRA Application Portal 的申請連結。
  • Mitacs 預計在申請提交後 10–12 週通知申請結果。若申請通過,申請人需提交 International Pre-Departure Form,並確認實習執行日期後,方可收到獲獎信(Award Letter),並前往加拿大執行實習。

 

GRA申請時程與重要日期

GRA申請內容與資格

申請內容

申請時間

依各加拿大大學規定,請事先洽詢Mitacs Advisor

建議至少於預定計畫開始日前16週送出申請。 

申請方式

臺加雙邊學者共同研提計畫書,由加拿大研究學者或學員至Mitacs GRA申請平台提交申請資料。

實習期間

申請者可規劃12至48週的研究實習,可選擇一次完成(12–48 週),或分兩次進行(每次 12–24 週)。

  • GRA獲獎學員可至加拿大執行12-24週的實習,並獲得加幣6,000元的補助(相當於1個實習單位,one IU)。
  • 若研究計畫需更長的時間,依新制規定,最多可申請2個IU,實習期間可延長至24-48週,最高可獲得加幣12,000元補助。
實習方案

GRA申請管道分為 Allocation stream 與 Quantum stream,兩者主要差異為研究領域、名額限制。

 

Allocation Stream

(分配名額管道)

Quantum Stream

(量子領域管道) 

研究主題 不限研究主題 研究內容需與量子科技相關,包含但不限於:量子運算(硬體)、演算法與軟體,量子通訊、網路與密碼學,量子計量、感測、成像與材料等
名額 參與 GRA 計畫的加拿大大學每年會獲得固定數量的 GRA 實習名額(internship units, IU),各校可自行管理其分配名額。 適用所有加拿大大學,無名額限制,且不佔用各校實習名額配額。

* 申請資格與條件將依各校規定有所不同。建議申請人務必盡早與加方大學Mitacs Advisor聯繫,以確認該校的GRA實習名額及內部規定。

學員基本資格

  1. 年滿18歲。
  2. 就讀於臺灣各大專院校之大三(含)以上學士班、碩士班(不含在職專班)、博士班學生,以及於臺灣大專院校任職之博士後研究員,且於申請與實習期間皆須為在學/在職身分。 *博士後研究員其研究計畫起始日須在申請人取得博士學位5年內
  3. 不可在曾獲得學位的機構進行研究實習。
  4. 不可在其公民身分所在國家進行研究實習。
  5. 每位學員在其學術生涯中(含學、碩、博、博士後研究階段),最多獲得2個實習單位(IU)的「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」。曾獲得兩次「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」者不得再次申請。*一次12–24週實習為1個實習單位(IU)

其他資格細節請參閱 Mitacs GRA- Eligibility

GRA獎學金資訊

補助內容

  • 獎學金包含交通與住宿補助、研究相關費用及研究津貼等費用,並依實習機構之規定扣繳稅額。
    • 實習總時長為12-24週之實習計畫,最高補助加幣6,000元 (相當於 1 個實習單位,IU)。
    • 實習總時長為24-48週之實習計畫,最高補助加幣12,000元 (相當於 2 個實習單位,IU)。
  • 經費撥付方式:Mitacs於寄發獲獎確認信(Award letter)給學員後,將補助撥付加拿大實習機構,並依其規定與流程發放給學員。
  • 獎學金由Mitacs與加拿大的學術機構共同提供,並視資金情況而定。
  • 申請者可尋求其他獎助學金來源,以支應實習費用。

GRA流程建議

  1. 確認資格與獎助規定

請詳閱Mitacs GRA官網及有意前往之加拿大大學申請資格、收件時間及獎助相關規定。

聯繫欲申請學校之Mitacs Advisor或GRA承辦人,了解可用名額、校內申請流程並索取申請相關資料。 

 

2. 規劃研究主題與尋找加方指導教授

建議申請者事先擬定研究方向,與臺灣指導教授討論後,再自行尋找加方指導教授。加方教授通常可能是臺灣指導教授過往合作對象,亦可自行洽詢加拿大大學中領域相符的教授。

 

申請者須與加方及臺方教授共同擬定短期研究計畫書(Research Proposal),內容應包含研究主題、背景、方法、目的、效益、時程及國際合作之重要性等,並於Mitacs GRA申請平台填寫資料及完成線上簽署。

 

3. 取得加方學校同意

加拿大學校的指導教授須先取得所屬機構同意,方可著手準備申請。

*請務必事先洽詢Mitacs Advisor,了解所屬機構規定及流程。

 

4. 提交申請與審查程序

確認雙邊合作教授,並完成申請資料填寫及提交研究計畫書後,Mitacs將進行審查,建議於計畫開始前12-16週前完成申請。Mitacs預計於10~12週內完成審查,並透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結果。

*細部申請流程請參閱Mitacs GRA-How To Apply

 

5. 獲選與行前準備

通過審查並獲選後,學員需與Mitacs及接待學校確認出發日期,並開始辦理行前準備事項。

 

6. 通知母校單位

建議學員主動通知母校系所、國際處、學務處等單位,以利辦理保留學籍、役男出國申請等行政事務。

 

7. 赴加實習

準備妥當後,即可在雙邊教授指導下,前往加拿大執行 12 至 48 週的研究實習。

 

GRA申請指南

 

注意事項

  • 國研院及Mitacs 不提供媒合服務,申請者須自行聯繫並確認加拿大指導教授意願。
  • 加拿大各大學實習名額分配與校內流程可能有所差異,建議儘早聯繫該校 Mitacs Advisor,確認校內規定並索取 GRA 申請相關資訊。
  • GRA 名額將視可用經費情況調整,建議至少於預定出發日前16 週 提出申請,以確保時程充裕。
  • 實習生需待收到審查結果通知(Outcome Letter)與獲獎確認信(Award Letter)後,方可啟程赴加實習,不得提前出發。
  • 實習計畫必須在結果通知信發出後一年內開始執行。
  • 若計畫有申請第二階段實習(second unit),則整體計畫須在第一階段開始日起兩年內完成。
  • 以上資訊提供有意申請之臺灣學員參考,如有未盡事宜,請以 Mitacs GRA 官方網站及各加拿大大學之 GRA 頁面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