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GRA

申請資格與限制

Q: 申請時是否需要已有確定的研究計畫,還是可以與加拿大教授共同討論後決定?

A:

兩種方式皆可。申請者可先擬定研究主題再尋找合作教授,也可先確定合作教授後再共同討論並決定研究計畫內容。

 

Q: GRA 計畫的研究地點是否受限?可以選擇任何加拿大的大學或研究機構嗎?

A:

研究地點須為 Mitacs 合作之加拿大大學或研究機構,請參考 Mitacs 公布的 Advisor List 選擇指導教授及對應的研究機構,並非所有機構皆可申請。

 

Q: 指導教授可以同時指導多個 Mitacs 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計畫嗎?

A:

無論是加方或台灣的指導教授,皆可同時指導多個 GRA 計畫。

 

Q: 申請者可以獲得超過兩次的 GRA 獎學金嗎?

A:

每位學員在其學術生涯中,最多獲得2個實習單位(IU)的「全球鏈結研究獎學金」。*一次12–24週實習為1個實習單位(IU)

 

Q: 申請者可以同時進行Mitacs GRA 和其他實習或研究獎學金嗎?

A:

獲獎者不可同時持有 Globalink Research Award 和其他 Mitacs 提供之獎學金。如持有其他 Mitacs 獎學金,須於申請 GRA 前完成該計畫。若同時獲得其他非 Mitacs 提供之獎助學金,請在計畫書中列出經費來源,並自行確保符合各資助單位之相關規定。

 

Q: 國研院或Mitacs 會協助申請者尋找接待教授嗎?

A:

國研院及Mitacs不提供媒合服務,申請者需自行尋找台灣及加拿大的指導教授。建議可向目前的指導教授尋求協助,尋找潛在的合作對象。


 


 

 

Q: 申請者的指導教授可以來自非申請者所屬學校的教授嗎?

A:

不可以。申請者的指導教授必須隸屬於申請者目前正式註冊就讀(或任職)之機構。

申請與審查流程

Q: 什麼時候應該提交申請?

A:

Mitacs GRA 申請流程依各加拿大大學規定,請務必事先洽詢Mitacs Advisor 。建議申請者於預定出發日期至少 16 週前提交申請,以預留約 10–12 週審查時間,及後續數週處理出國準備相關事宜。

 

Q: 什麼時候會收到申請結果?

A:

Mitacs 預計於10–12 週內完成審查,並寄出審查結果通知(Outcome Letter)。若申請通過,申請者需填寫《International Pre-Departure Form》,並確認研究計畫起迄時間,方可收到正式的獲獎確認信(Award Letter)。在收到結果通知信與獲獎信前,不得提前出發。


 


 

 

Q: 無法提交申請,怎麼辦?

A:

只有加方指導教授及建立申請的學生本人能透過系統提交申請。所有參與者在申請成功送出後都會收到確認郵件。如遇技術問題,請聯絡:international@mitacs.ca

錄取與實習安排

Q: 國研院或 Mitacs 會協助辦理簽證與工作許可嗎?

A:

國研院與Mitacs 無法提供簽證程序與相關文件的協助。申請者應儘早聯絡實習機構,以確認適用之入境與簽證方式。

補助與經費

Q: 何時可領取 GRA 的實習補助?

A:

GRA每個實習單位補助金額為 CAD 6,000元。Mitacs 將在收到所有必要文件後,撥款至加方實習機構,並依其規定與流程發放給學員。實習補助之發放方式可能依加國各大學的內部政策有所不同,Mitacs 處理撥款約需兩週時間。